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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府員工的累與淚:
停車管理處休假爭議案
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動員快訊
停管處工會快訊: 12月9日與交通局主秘,討論年初勞資協議毫無共識
工會決定抗議市府:違約背信
【本刊訊】工會針對資方拒絕遵守年初
勞資會議結論的誠信問題,於12月9日
舉行擴大會議,以交通局長陳武正代表
身份列席說明的交通局陳主任祕書強調,
我們要遵守法律,別人勞動條件比較好,
我們不能就跟著要。至於停管處拒絕遵
守年初勞資會議結論,是否涉及誠信的
問題,陳主任秘書沒有回答。
陳主任祕書強調他沒有獲得局長授權,此行只是來聽取大家的意見。其實,工會自12月4日以來,至少和交通局見過兩次面,交通局態度非常一致,就是管理員不能好處占盡。年休日數比照公務員,計算加班費用勞基法的1.33、1.66。對於同仁當場表示,其實我們全年出勤304天的事實,交通局完全充耳不聞。
停管處黃副處長與林科長也列席隨同說明,他們再三強調,1月10日的勞資協商結論有所謂「三天勞工要求不予補
班,由資方專案簽報」。與會的會員則告訴他們,協議是當初達成的,如果他們覺得無法實施,為什麼從來不表示意見反對呢!資方其實有太多次表達的機會。會員表示,從今年二月開始,資方從來沒有表示,當初的勞資協議窒礙難行,到了五一勞動節前夕,有人要求比照其他勞工休五一,資方說我們必須遵守協議,當時我們管理員二話不說,在全台灣勞工都休假的日子照常出勤。甚至到七月,在工會出面要求議員召開的工聽會上,黃中南處長都還信誓旦旦,停管處員工明年比照市府員工年休113天,再加一天五一勞動節。
12月9日的集會共有熱心會員六十餘人出席,但資方回答的內容同樣了無新意,在雙方「各自表述」,毫無交集的情形下,資方先行離去之後,工會繼續開會,並作出重大決議:
(1)12月14日早上九點在市政府直接向馬市長抗議
抗議焦點:停管處違約背信、交通局蠻橫無理、馬市府團隊向下沈淪。
工會訴求:停管處遵守勞資協議。
集結地點:待工會週一與警方協調後,再以工訊告訴大家。
(2)12月14日若無結果,12月18日由仁愛路遊行到市府向馬市長進行第二波抗議。
集結地點與時間:待工會週一與警方協調後,再以工訊告訴大家。
(3)所有會員於12月11日集體送出12月14日與12月18日的假單。
(4)上述兩波抗議活動若無結果,理監事負責規劃未來的行動。
敬請會員工會全力配合協助動員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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